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万网发票规则变更公告

尊敬的用户:

您好,为了更好地符合中国有关税收法规的要求,阿里云将对现行增值税发票的开具方式进行调整,您在申请开具发票时将会受到以下影响:

时间

事项

影响

2014年11月27日0点0分之前

正常

正常

2014年11月27日—2014年11月30日

系统升级改造

发票申请入口关闭

此期间您将无法索取发票,如有需要请您提前申请

2014年12月01日0点0分起

执行新的发票

开具方式

1、有关发票抬头的调整,自2014年12月1日起默认每个云账号绑定一个有效的发票抬头,不接受随意更改发票抬头:

1)若发票开具给公司,仅在贵司工商更名时,发票抬头可以变更,但您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;

2)若发票开具给个人,则默认“购货单位名称”为“个人”;

3)若当前云账号存在多个发票抬头,在2014年12月1日系统初始化时,需要您选定一个抬头启用,并作为日后的有效发票抬头,其他历史发票抬头将自动删除;

2、自2014年12月01日起,您(包括阿里云、万网、聚石塔)申请发票时,预付费产品将基于订单金额(一条或多条订单合并均可)申请开具发票,后付费产品以月度为单位(一条或多条月账单合并均可)申请开具发票。

3、系统升级前的未开票金额,先追溯历史月账单,再追溯订单,生成可开票列表。

请根据需求在发票申请入口关闭前后及时申请发票,2014年12月01日0点0分起,阿里云正式执行新的发票开具方式。

由此给您造成不便敬请谅解!

阿里云计算有限公司

2014/11/4